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各部门行政效能,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起,开展“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评比活动,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开创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评比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和机关股室(含××站和监察××大队)。
二、评比原则
评比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体现能力与态度并举、激励与约束并行。每月开展一次评比活动,每次评比“爱岗敬业标兵”9人(机关股室、××站、××大队各1人),“红旗股室”1个。
三、评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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