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成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印章使用中的管理及规范。

3.印章使用管理

3.1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印章是指按照法定的规格、外形、尺度和样式刻制的标明公司法定全称或项目部名称的印章,是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标志和象征。

3.2公司印章主要类别有:行政公章、党总支委员会章、工会委员会章、各类业务章、经理(法人代表)工作用个人名章。

3.3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职责

3.3.1法人代表(总经理)为公司行政公章的责任人,具有行使行政公章的权利和职能,主要负责行政公章的审批工作。

3.3.2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印章、工会委员会印章的责任人,具有行使该印章的权利和职能,主要负责该类印章的审批工作。

3.3.3团总支书记为公司团总支委员会印章的责任人,具有行使该印章的权利和职能,主要负责该类印章的审批工作。

3.3.4项目经理为其项目公章的责任人,主要负责项目公章的审批和使用工作。

3.4印章管理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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